实施流域清淤 退出水电站40座
《方案》提出,在推进河道生态修复方面,将持续抓好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在保证行洪安全的同时,建设和恢复自然生态河道、河床、护坡,禁止人工取直河道岸线、水泥硬化河床护坡。同时,还将按轻重缓急,分批实施流域底泥清淤工作,2021年底前,污染流域至少实施一轮清淤。
在加强河岸生态治理方面,将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的矿山复绿力度。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2020年底前,提升改造水电站28座,退出水电站40座。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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