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追踪
拖欠千元物业费 业主被列失信榜
丰泽法院今年受理的物业合同纠纷,以业主未交物业费居多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施行,新《条例》规定,业主拒缴物业费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业主阿申(化名)拖欠了两年多的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他未履行判决,结果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得知自己因失信连飞机都不能乘坐,阿申这才将物业费结清。
未交物业费吃官司 业主被纳入失信名单
近日,阿申急匆匆赶到丰泽法院,缴清了1000多元的执行款。而这笔钱,是他拖欠的物业费。交完钱,结了案,阿申才得以从法院失信榜上撤下来。
阿申家住泉州市区,去年,他被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到丰泽法院。物业称,公司于2015年5月入驻该小区开始物业服务,到2017年9月份两年多时间,阿申一直未缴交物业费,累计1400多元。
“我们电话与阿申进行沟通,希望他能把费用交了。他开始答应,后来却又反悔。”法官介绍,法院只好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但阿申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阿申得缴交1400多元物业费。
判决生效后,阿申仍分文未付。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阿申因此被列入失信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等。
日前,阿申急匆匆到法院缴清了这笔执行款。原来,他要出差,才得知自己成了失信人员,无法乘坐飞机出行。
不满物业公司管理 拿一盒硬币交物业费
阿娟(化名)扛着一个塑料盒来到丰泽法院法官办公室,“这是要给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法官一看,1000多元的钱,基本上是1毛或者5毛的硬币,一大塑料盒,拎着沉甸甸的。
看着这么“重”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照单全收。
据法官介绍,阿娟反映,她之所以不交服务业费是因为她的车在小区被人为损坏,她认为跟物业管理不善有关,她要求物业妥善解决,但却无果,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她就拖着没交物业费了。
在法官调解下,阿娟和物业都各退了一步。物业给予她物业费打折。日前,阿娟将1000多元物业费拿到法院,当面交给物业公司,虽然都是零钱,但问题总算得以解决。
遇到问题好好协商 业主物业才能双赢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呈上升趋势。
以丰泽法院为例,去年该院受理了1027件物业合同纠纷,超过九成是物业费纠纷;今年该院迄今为止受理了将近1000件,也是以业主未交物业费居多。“从反映看,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该院法官介绍。
据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元旦施行,《条例》规定,对经两次催缴仍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经公告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且拒不履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实际上,这几年来,因物业费不交成被告的业主,进而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纳入失信名单,还有不少人。”泉州多家基层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
“基于物业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尽职管理好小区,若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纠纷,平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到了法院,得举证证明物业确实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法官一般会在调解上,让物业公对物业费进行适当的打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适平认为。
“在小区管理中,遇到问题时,业主和物业公司应当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小区才能管理得越来越好,业主和物业才能双赢。”法官表示。
物业可限制违规装修施工队进小区
“物业发现业主违规装修进行劝阻,业主理直气壮地说‘房子是我花钱买的,凭什么不让我的装修队进去?’物业劝说无果,业主便堵在门口不走。其实,业主违规装修、违建行为,亦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林常青说,新《条例》在业主违规装修方面新增了条款。
新《条例》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垃圾处理、噪音扬尘控制、外立面管控、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安装以及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管理等事项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对违规装修的业主,新《条例》明确,以全体业主合意为基础,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自主管理行为准则,即为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根据管理规约约定的方式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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