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4S-04号 宗地总面积: 17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蚶江镇东垵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3并且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509016BA0042|3506816BA0029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7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在本市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20日 至 2016年05月05日 到 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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